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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为学校职能行政部门,归口管理学校财务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执行《会计法》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国家的《政府会计制度》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,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2.负责管理学校预算内、预算外资金及各种专项资金的收支、核算;对全校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。
3.负责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、决算报表及有关财务统计报表,确保真实、准确、及时上报;监督、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,并定期将预算实施情况汇报校领导;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,及时上报学校领导,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。
4.负责做好内部控制牵头工作,按时完成学校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,及时将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。
5.负责依照合理合法原则组织资金收入,以勤俭办事的方针使用经费,合理调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按规范化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,保证会计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6.负责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账簿,统一会计科目,做好报账、对账工作;对各部门的经济活动、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,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,提供建设性意见。
7.负责学校的收费项目、标准的申报及管理,依法接受财政、审计、物价、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。
8.负责完成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核算,按时发放职工工资、津贴等;及时完成各类税金报送和养老金、医疗保险等上交工作;办理职工公积金的上交并与省住房公积金核对。
9.负责办理资助卡并发放学生国家助学金;对国家免学费助学金的账务管理做独立核算,账目清楚,材料齐全。
10.负责学校收费的管理工作;及时对学生欠费进行催缴,对各种管理费、校内各单位应上缴学校款项,督促各部门及时缴纳并入账。
11.负责与资产管理处开展资产清理、核查工作,每月与资产管理处对资产进行核对,并按要求每月做好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。
12.负责财务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、整理和移交档案。